一、开放目的
护理学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,为了让护理专业学生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贯穿教学全过程,使其更好地掌握规范的基础护理和临床护理操作技能,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护理人才,护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决定本学期面向全院学生开放部分实验室。
二、开放时间
第二周~第十八周(周一至周日8:30~20:30)
三、开放对象
在校护理本、专科;成人教育学院及高职院护理本、专科等全日制护理专业的学生。
四、开放要求
1、进入实验室要求统一着装,穿工作服,戴工作帽,不得穿高跟鞋、响底鞋。
2、保持实验室安静,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讨论与操练无关的问题,不得坐或躺在操练床上。
3、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,特别是模型人请注意轻拿轻放,自觉爱护使用,如有人为损坏,照价赔偿。
5、每次操作后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,记录缺少实验物品,以便下次或下一个班组的练习。
6、实验室老师不定期检查,有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,取消操练资格。
7、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,每个小组操作结束后都要带走自己的垃圾,保持床单位及护理用物的整洁无尘,门窗地面桌椅干净清洁。并认真做好卫生值日记录。保证实验室安全(门窗水电等要及时关好,禁止将钥匙挂于门上而忘记锁门),各班组做好钥匙交接工作。
五、开放实验室安排
开放实验室名称 |
开放时间 |
基础护理实验室
B12-317、319、321、323、325、327、329、331、333、304、306、307 |
(第二周~第十八周) |
中医护理实验室
B12-203、205、206、209 |
周一至周日8:00--20:30
(第十周~第十八周) |
临床护理实验室
B12-117、119、121、123、221、223、225、227、229 |
周一至周日8:00--20:30
(第三周~第十八周) |
护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
2008.02.20